福建新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建远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二)或同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规定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或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4个专项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因贵公司目前不具有地基基础专项资质,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请贵公司及时增项。如3月1日前仍未增项完毕,我局将把贵公司从已公布的福州市房屋鉴定机构信息公示名单中移出。后续贵公司如达到上述文件规定要求后,可再另行申报。
专此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